林志颖PS事件,是职业打假人的一个指路灯

来源:本站作者:admin 日期:2017-2-22 浏览:0

自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布:“职业打假人不再受保护。”不少依靠“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遭遇到了滑铁卢。

   珠海某公司名义为“食品经营”,其实是“打假公司”。该公司向商户购买进口红酒、香烟、茶叶等商品,以商品中文标识不清、产地不明、产品质量存在瑕疵为由,分散向江门各法院提起38件诉讼,要求商户按照《消法》进行十倍的赔偿。
  
   法院认为:原告在法庭上陈述其购买的“涉案产品”并没有开启饮用,未造成其他损失;另一方面,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十倍赔偿规定的适用主体为“消费者”,而该公司在很长一个时间段向江门各地区的烟酒商行购买同款或同类型商品,在发现商品存在没有标签的问题后,仍向其他商行继续购买并提起同类型诉讼38件,已经不能界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属于“职业打假人”。因此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关于十倍赔偿的惩罚性规定,故驳回其提出赔偿十倍赔偿金9600元的请求。

  “知假买假”获取不了利益,职业打假人该如何转型呢?2017开年不久,就爆发了林志颖PS事件,被对方索赔110万;这个“维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无疑是当前职业打假人的一个指路灯!
 
  2013年,林志颖在微博里晒出一张PS图片:他发此图是为了庆祝其微博粉丝量达到2100万。而这张图片涉嫌侵权,被原作者起诉并索赔110万。原告朱庆福诉称,其是知名摄影师,于1992年拍摄完成的摄影作品《中华男儿》展现了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充分反映中华民族的气节与民族精神。该作品获得第十八界全国摄影艺术展金奖。林志颖身为公众人物,不仅不尊重知识产权,还亵渎了民族气节,令人非常愤慨!

  这件事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不少网民纷纷发表评论,认为朱庆福有敲诈的嫌疑,4年前发生的事情,如今还翻出来,简直是穷疯了。总之吐槽声一片,认为该摄影不该这样做,但是鲜有正视摄影师“知识产权被侵犯”的事实!
   林志颖还算比较有良知的艺人,对于摄影师合法的控告,马上做出了公众道歉的回应,并私下协商赔偿事宜。这件事如今已和平解决,但给“职业打假人”却启示众多。可看出当前民众,甚至一些明星,对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观念还不是很强,说明这方面有很多漏洞;而且“维护知识产权”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非常利于职业打假人生存。

  所以,当“知假买假”来获得赔偿行不通时,可以考虑加大“知识产权”方面的打假。要知道“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包括:发明专利权,文学著作权,企业商标权,产品外观设计权等等;而且时效性非常久,4年前的案例都可以拿来起诉。如果努力做好这一块,能给职业打假人带来源源不断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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