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特产涉嫌三无产品
说到三无产品,许多消费者都清楚知道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等等来路不明的产品,但是清楚知识和实际操作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由于现在网店开设门槛低,不少消费者摇身一变成为网店店主,开始销售自己家乡的美食土特产。但在一些网店店主印象中,只要办理好卖食品的营业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应该就可以了正常营业了吧。
一,特产不重视包装,被列入三无产品。
于是,某些店主对食品包装袋不加以重视,甚至还觉得:“土特产当然不用那么华丽的包装了,否则消费者会以为是赝品。”结果被懂法的消费者当作三无产品举报;遇到经验丰富的职业打假人,更会要求进行十倍的赔偿。
有一家网店店主就是因为销售自家的土特产豆腐乳,只有一个透明的玻璃器皿包装,没有任何中文字样的标签说明,因此遭到职业打假人的投诉。职业打假人还把店铺的资料,交易的记录,豆腐乳包装等信息交给工商局。工商局回复:“该店30元一瓶的豆腐乳成交数量达到200多个,按照规定会处于2万元罚款。”
网店店主没想到会这么严重,赶紧澄清自己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声明周边一些特产网店也这样卖。但该职业打假人对法律相当之熟悉,给店主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按照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厂名、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身材日期、产品的说明(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如果有必要的话,还需要有限定性或者提示性的说明,比如某些食品会注明适宜3周岁以上儿童食用,3周岁以下儿童有吞咽的危险,某些功能性食品还会注明孕妇禁食。
二,法不容情,否则市场将会乱套。
该事件在网上发酵后,有消费者说职业打假人太过苛刻,毕竟人家也有营业执照,就是漏了个包装而已。如果搞得这么严格,谁还敢卖土特产?当然,还有很大一部分消费者支持职业打假人的做法。有一位妈妈声称自己的孩子就是在学校小卖部买了一包辣条,上面没有任何字样,就是一个粉色的袋子装着,结果孩子得了急性肠胃炎,既发烧又呕吐,去医院吊了两天针才好。问题这家小卖铺也有营业执照啊,但有执照的情况下,还违法售卖三无产品。
深圳湘军的打假律师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这豆腐乳上的包装没有生产日期、厂家地址、质量合格证,确实属于三无产品。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还可以处于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会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该豆腐乳特产店货值金额不够一万元,处于2万元罚款是合理的。
有句话说得好:有法必究,执法必严,法不容情;现在食品安全问题不容乐观,不能因为三无包装食品是家乡土特产,就能对其讲感情,否则市场将会乱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