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者具有相当高的市场敏感性,十分懂得把握市场走向。由于高额利润的驱使,他们既行动迅速,又无孔不入,不仅极大地侵害了正规生产商及销售商的利益,更是极大地伤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打假的角度看,由于现代社会商品种类繁多、造假手段多种多样,假货交易十分隐蔽而技术性鉴别的要求又越来越高,使得现代打假斗争越来越需要来自企业界的帮助。因此,企业的管理者要勇于正视假货,不能谈假色变,更不能听之任之。企业应把打假作为自身的职责,而不能把这一工作简单地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因为,如果没有厂家的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很多情况下常常会难以辨别真伪,从而难以切实有效地开展打假工作。
企业如何打假
(一)调查取证阶段
1、选派市场调查人员,在各商场(店)的销售假货的地点开始,进行调查取证,发现假货。
2、与公证员一起,到销售假货地点购买一定数量的假货,由公证员制作公证书,证明调查取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3、将已经公证的假货送往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取得检验报告并保存。
4、收集到市场存在假货的证据后,研究分析应采取何种进一步的取证行动:
(1)、通过商业调查公司查出制假造假窝点;
(2)、公司派员通过追踪、访问等形式查出制假造假窝点;
(3)、根据销售地点的证据,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由工商行政部门采取进一步行动;
(4)、按照取证的难易程度,决定是否暂停进一步取证行动,利用掌握的证据采取下一步的打假途径(适合于直接向法院起诉销售者)。
5、调查取证费用的承担
法律规定侵权者承担因调查取证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其中包括律师代理费。
(二) 直接向法院起诉途径
(1)起诉销售假货及销售其他侵犯商标权货物的销售者。为了保证让销售者达到明知的效果,事前可由公司送达真假货物的鉴定方法等方式对销售者函告。即使销售者不承担责任,但可以通过其获知提供者,直接追究造假者的责任。
(2)同时起诉销售者和制假生产者。
在已经掌握制假造假窝点的证据的情况下,可同时起诉销售者和制假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
(3)与行政处罚相结合
在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可随时根据自身和诉讼中掌握的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4)侵权经济损失赔偿最低额
根据国家司法审判实践及保护知识产权立法的趋向,目前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经济损失赔偿的最低起判金额为20000元以上,对弥补侵权经济损失有一个最低限度的保障。
3、刑事处罚途径
与前述相同(略)
(三)、在打假达到一定效果后,向媒体发布消息,宣传打假效果,让消费者对本公司产品产生信任感,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