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现在所说的商标使用,正常情况下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商业活动之中使用,二是满足了商标使用的基本条件,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在商业活动之中使用这个规则,人们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面向大众的牟利性的商标使用行为,基本上都可以归到商业活动使用的范围。举个例子,一个商家在推广产品的时候,把产品标注为其他品牌的商标,以此吸引消费者,这就属于商标的商业使用行为,是商标侵犯的一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第二个商标使用的规则,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想要理解这个使用的规则,首先应该懂得什么是商标意义。一个品牌注册商标之后,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可以了解这个品牌的来源,是由哪个厂家生产的,它的具体制造者是谁,或者是从哪里出产的。这就是商标的根本存在的意义。而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它的意思就是人们在使用商标时,依据着商标的具体使用意义的规则使用的。
像一个品牌的名字叫做世纪品牌,如果其他商家在进行产品宣传的时候,只是把世纪这两个字当成其最本原的意思进行理解,那么就不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而假若其他的商家把世纪这两个字当成了产品的商标进行推广与宣传,这两个字在宣传之中已经失去了其在语言学上本来的意义,那么这就是属于一种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在没有得到这个品牌拥有者的授权的情况之下,则是属于商标使用上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