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日常的经营生活当中,会发现商标使用有这样一个现象,就是很多人设计完商标之后一直流通使用,然而造成的影响程度也确实很大,但是他却没有经过合法的注册,所以说对于商标的使用来说,没有明确绝对的持权,所以很多人看中这个商标之后,想利用他的知名度来提高自己产品的销售,所以想要进行抢注,但是真正情况并不是这样,我们不能随意的将他人已经使用很久并且造成一定影响的商标进行抢注,这属于违法行为。
因为现在有很多人专门进行抢注商标,就是在实践当中利用一些商标意识比较薄弱的个人或者是企业,抢注他们已经使用很久的商标,对于这些企业个人来说,虽然商标使用很久可是没有合法的进行注册,在他人已经抢注之后,就无法继续使用,其实他人在注册之后也没有真正的使用用途,往往都是逼迫个人或者企业来进行高价购买商标,一般商家都会选择购买,因为使用长久的商标突然变更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这成为很多人谋取利益的手段。
此类违法行为也侵犯了诚实守信原则,对合法使用自己商标的个人和企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所以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已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注册一般要有公示,所以在公示期间如果发现自己已经使用很久的商标遭人抢注一定要提出异议,并且提供自己已经使用很久时间商标的证据以及相关的详细材料,最好越多越好,同时要证明自己的商标使用影响力度。
所以说想要注册商标必须要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同时对于被抢注的商标个人企业也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所以对于商标的使用和流通来说,大家要有强烈的保护意识,否则自己积累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会有很多的麻烦事情,要学会尽量避免这些问题。